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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巴中商标注册盲查期?

作者:巴中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27 08:53:32

巴中商标注册查询盲查期,意思是指一段时间内的信息时查询不到的。那为什么会有盲查期呢?盲查期限有多长,下面具体分析一下。 

盲查期是由于商标信息在录入商标局数据库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商标注册信息或申请信息是查询不到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从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也可以报商标局内部查询。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无论是从官方网站查询,还是报商标局内部查询,都是存在盲查期的。商标局的内部系统盲查期限可能短些。而我们直接从官方网站查询的数据信息盲查期在5-6个月时间。盲期内的风险是避免不了的。 

另外,很多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要加图形,这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商标审查中,图形和文字是分开审查的,只要有其中一项有近似的,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由于图形本身构成要素比较复杂,不像文字查询那样精确。如果您的图形就是简单文字周边有椭圆形或圆形,类似这样的就不需要单独查询。如果您的图形仅仅是文字本身的变形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文字来查询。如果您的图形有主题含义这种情况您就需要按照图形要素编码来查询了。在这要提示大家,在设计商标图形时,一定要出于自己的设计理念,不要模仿常见的LOGO,从而降低图形近似的几率。

商标 ;看似简单的两个字,但其中蕴含的专业知识却足以让很多公司老板头疼,由于受商标注册专业知识的限制,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难题。知识产权代办商标注册十余年,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同时,也在为客户总结一些关于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及专利(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申请的知识。 说到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以多年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提醒您不要错过商标注册时间、商标续展期限、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时间及审查时间等。

知识产权小编现在就为您解答在进行商标注册过程中,提交商标申请未被驳回及被驳回的两种情况时,应注意的时间点。

(一)商标申请被驳回(1)15日: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提起,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2)9个月:指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9个月、增加3个月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3)30日:若是驳回复审失败可在收到通知书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二)商标申请未被驳回(1)3个月:拿到受理通知书可打TM标。(2)3个月:公告期无人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可打 ;R ;标。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商标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呢?这就好厨师新研制的一道菜品,需要给它取一个名字,还要给它上户口。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而商标就相当于产品的名字,也是企业的名片,有了商标就相当于有了自己的品牌,商品有了正规的名字况且在专属领域是独一无二的,以后可以尽心尽力地推广自己的品牌了。  

商标注册需严格按照注册流程进行,而商标注册也是一项技术活。注册商标需准备什么材料;在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如何排除商标近似等,都是公司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需了解的。商标注册过程虽然复杂,但是您可以委托给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如果不想这么复杂您可以交给知识产权,您只需配合知识产权专业顾问准备好材料,剩下的交给时间我们,您将收获一个想要的结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一、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标准。

二、实行告知承诺对凡涉及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快捷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推进网上办理,推广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对于申请许可的新办企业、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对低风险食品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面实行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便利企业并购交易,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行网上申报,提高简易案件审查效率,障保企业并购交易顺利进行。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竞争合规指导和服务。

三、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现场确认后,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发给生产许可证。对于转产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应急审批,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充分释放产能,全力保障临床供应。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特别措施,合并审批流程。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快速融资和续贷,缓解资金困难。

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因受疫情影响超出相关期限的,依法给予期限中止、顺延,以及请求恢复权利等便利化救济政策措施。

五、加快标准转换应用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要求的,允许在国内生产销售。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加快办理。

六、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七、严查乱收费乱涨价加强价格监管,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支持企业增加产能,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八、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实行计量型式评价专人受理,缩短试验时间。对到期的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适当延长有效期。鼓励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流程和规范,实现防疫控制与企业复工的精细化管理。启动物品编码业务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方式进行办理。

九、减免技术服务收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对湖北省企业免除各类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费用。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

十、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不断提升活动覆盖面,为企业搭建与民生期望互通互信的平台。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参加“三保”行动,承诺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质量,保持价格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凝聚疫情防控合力。各级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把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落细落到位,更好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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